5月18日电近日,宁夏区税务局会同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缓解企业在保障市场主体稳定就业、帮助稳定经济和产业链供应链方面的困难。
自2022年1月1日起,宁夏参保企业最近一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以下(含)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定岗位回归。企业及其职工去年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30%由大企业返还,企业及其职工去年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90%由中小企业返还。同时,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保的人员,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可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并自取证之日(合格证明之日)起12个月内,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5级)1000元、中级(4级)1500元、高级(3级)2000元。
宁夏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分阶段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救济金;参保未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同时,继续为失业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一次性生活补助。
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宁夏实施了青年实习计划,期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并为其购买额度为50万元的商业意外险;其中,对试用期满6个月以上并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见习单位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对一次性接收10人以上的,每年给予一次性指导管理费;对累计接收学员10人以上,且在学员期结束时留存率达到50%并与学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学员补贴。通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中职、高职毕业生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