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海南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规模以下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激励作用,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海南省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首次列入海南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同时,企业管理团队纳入统计后三年内第一次小升级不减的,再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将在活动结束后发放。自2022年起,每年对上一年度升级的企业进行奖励。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海南生产经营的小型微型工业企业;申报时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异常经营名单和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存在欠缴税款;同时,自2021年起,申报单位首次列入海南统计,生产经营正常,直接通过网络上报统计数据。
指海南省工业企业小型升级奖励基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海南省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升级的奖励基金。
共5章12条,对工业企业小规模升级奖励资金的定义、部门职责、支持条件和方式、申报材料和程序、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进行了全面规定。
每年5月,省工信厅将发布申请通知,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受益企业政策服务系统”上公布。小型工业企业由“海南省受益企业政策履行服务系统”申报,按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省工信厅核实申报单位小促细则纳入统计。审批后,确定被支持单位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受益企业服务系统”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申请拨款。
《细则》强调,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和使用奖励资金的单位,将按照《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不得申请海南省工业企业小促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