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天津市和平区发布《天津市和平区小学就学和初中入学政策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和平区小学、初中入学政策进行调整。第一年登记必须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三年。
《办法》明确小学一年级必须持有与和平区注册地址相同的房产三年,有政策过渡期。房产持有未满三年,适龄儿童因特殊实际困难无法在天津市其他区落户的,提供相关证明,小学入学和初中入学统筹安排在区内。
《办法》调整了申请转小学的条件,小学其他年级须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三年。如该房产在2021年9月1日或之后持有,须持有满三年方可申请过户。持有该房产三年,直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2021年8月31日前持有的房产不受影响。
同时,《办法》明确了房地产的类别和持有房地产三年的期限。需要指出的是,本次政策调整仅针对2021年9月1日或之后持有的房产。2021年8月31日前持有的房产不受影响,和平区各年级学生也不受影响。上述房产指的是现房(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有产权房屋必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字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字日期为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这一政策符合预期,可以理解为购买一个学区不一定有入学机会或学位。换句话说,如果你想进入小学,你需要至少提前三年买房才能获得学位。其实这个政策和其他城市类似,就是单纯买房不一定会导致学位。这也是为了打击一些购房者抢着买房和抢学位的做法,从而减少学区房炒作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