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消息,北京将从11月1日起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新的机动车交通管理措施。根据新规,持有北京通行证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车辆禁行区域由二环以内的主干道扩大到二环以内的全区域。
根据新规,从11月1日起,需要办理北京通行证的车辆行驶范围将由六环以内(不含)和通州区扩大至北京全市,不符合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其他省市机动车禁止通过北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不进入六环以内(不含)道路或通州区内整条道路的,将申请六环以外的北京通行证,不限制申请次数和时间限制;如需进入六环以内(不含)道路及通州区内整条道路,可申请六环以内北京通,每年每车可申请12次,每次有效期7天,与原北京通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