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商务部启动“振兴中华老字号工程”以来,黑龙江省共有32家企业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这是记者从商务部9日召开的全国推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会上,省商务厅作为代表,与河南、湖北、四川等6个地方商务部门就老字号工作进行了书面交流。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等8个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据悉,为促进“老字号”企业发展,我省从政策资金支持、品牌推广、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持续宣传推广四个方面推进“老字号”企业振兴、创新、传承、影响力提升。
下一步,黑龙江省将加快“老字号”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国有“老字号”体制改革,推进集团化发展,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激活企业内生动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鼓励“老字号”龙头企业通过股权认购、资本重组、商标拍卖等市场化手段,兼并整合低效“老字号”品牌。鼓励国有龙头“老字号”企业在上海、深圳、香港等资本市场上市;加强对“老字号”的宣传推广,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老字号”企业参加各类博览会和展览会,推动“龙江老字号”企业“走出去”,积极创造条件让“老字号”企业参加国内外举办的非商业性展览会,宣传“老字号”优秀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