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电 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9日消息,《广东省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试行)》1《广东省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评价指标(试行)》近日正式发布,将进一步推动广式夜文化和旅游经济发展,培育“广东夜广东美”文化旅游品牌。
本指南从基础信息、业务布局、公共服务、品牌知名度、市场秩序、政策环境等八个方面,对广东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群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和要求。将评价指标设置为施工指南八个方面的一级指标,将具体要求设置为二级指标,并设置相应分值。
资格预审条件(必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违法违规行为等。符合相关要求的可申报广东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群。
夜间旅游消费集群是指以区域特色文化为核心,依托一定的夜间景观环境,实施一体化夜景设计和打造,形成旅游业务深度融合、产品丰富多样、基础设施完备、消费环境和管理运营机制优良、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巨大、旅游消费辐射带动力强的产业集群空间。
2021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启动首批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群,依托现有街区(包括艺术街区、影剧院、博物馆、美术馆、文化娱乐场所聚集场所等),在全国范围内分批遴选建设200个城市。)发展良好,文化和旅游产业高度集中,夜间消费市场活跃。广州北京路、广州贾政广场、佛山佛山创意产业园、中山中山假日广场、潮州潮州古城5家广东单位入选首批国家级文化旅游消费集群。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广东省将统筹推进夜间文化旅游集群建设,丰富文化旅游业态和产品供给,完善公共服务,加强品牌建设,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氛围,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发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