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10岁被害女孩淇淇。
贺美玲称,蔡某某父母名下被法院抵押的房屋至今仍未变卖成功,该房屋已经过户到她名下,“房子过户花了3万多,淇淇火化的钱就接近6万多,都是我自己拿的钱。” 贺美玲称,事发至今,女儿的遗体存放在殡仪馆内600多天。28日,淇淇的遗体在红凌路殡仪馆火化。 对于今后的生活,贺美玲暂时还没有计划,此前她经营的店已经不干了,“原本孩子在屋里活蹦乱跳的,现在……” 记者此前报道,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居住的10岁女孩淇淇杀害,并抛尸灌木丛。因案发时蔡某某未满14岁,即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2020年8月10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处行凶者蔡某某的父母蔡某某、庄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淇淇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赔偿原告合计1286024元。 大连10岁女孩小淇(化名)被杀案相关民事诉讼案宣判后,行凶者蔡某某家属迟迟未向受害者小淇家人公开道歉,也未向小淇家属赔偿法院判决的128万余元。2020年9月8日,贺美玲向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受理她的请求。2020年11月6日,蔡某某父母在《大连日报》对其登报道歉。 记者此前从贺美玲及其代理律师田参军处获悉,在国庆假期前他们已经接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通知,蔡某某的父母因未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15日。此外,去年11月2日,大连沙河口区法院将对蔡某某父母名下的一套房子进行拍卖,也会同步对蔡某某家是否在这一年中财产转移情况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