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7月12日发布公告称,接到长清路某酒店房间内发现微型摄像头的报警后,厦门警方立即组织刑侦支队、思明分局及相关部门全力开展调查。
经技术检查鉴定、深入分析、缜密侦查,厦门警方于7月10日前往泉州,在某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煌(男,29岁,泉州人),并在其住所内的电脑、手机上查获其偷拍视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任何谣言。
经审查,刘某煌供认为了满足自己的偷窥欲,从网上购买了一台微型相机。他住在长清路某酒店房间时,把微型摄像头安装在房间的筒灯里,偷拍别人的隐私。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煌因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设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还敦促涉事酒店进行彻底调查和整改。
厦门警方表示,对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惩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