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至30%

2022-05-17 23:08 来源:中国产业网
5月17日,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明确,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新出让经营性用地原则上可按不低于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新出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一个月内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价款的50%,余款一年内缴清。

《措施》明确,支持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逾期未足额缴纳的,除依法追缴外,对房地产企业暂停项目验收,予以综合评级降级处理,并由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惩戒。

《措施》明确,推动项目平稳交付。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进度,导致延期交房,可视情况给予交房期限适当顺延,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此外,《措施》明确,强化金融政策支持。金融机构落实国家信贷支持政策,积极争取贷款额度,加大对优质项目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切实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需求。采取降低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落实首套住房最低20%首付比例等措施,引导房贷利率下行,切实满足居民的刚性及改善性购房需求;针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偿还按揭贷款的困难群体,及时灵活调整个人还款计划。

《措施》提出,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先提后贷。准许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持续执行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20%首付款比例政策。二次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至30%。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限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