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6 09:29:13
9月15日,资本邦获悉,锦浪科技(300763.SZ)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
锦浪科技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东元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桐恒德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高于159.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且东元创投和华桐恒德在前述期间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0年7月14日东元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桐恒德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期间减持股份共计115.5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9716%。
2020年7月29日东元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桐恒德减持比例超过1%,期间减持股份共计119.5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0006%。
截至2020年9月14日,华桐恒德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6.999股,东元创投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7.16万股,共计减持154.1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153%。
锦浪科技于9月14日收到华桐恒德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华桐恒德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元创投一致行动人,其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出现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
2020年9月14日,华桐恒德在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操作时,由于操作失误买入锦浪科技股票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4%。华桐恒德本次误操作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短线交易后的处理情况: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计算方法:华桐恒德最近六个月内卖出的最高价格为114.00元/股,短线交易买入成交均价为107.49元/股,股数为2000股。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114-107.49)*2,000=13020元。上述所得收益13020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将全数上交公司。
2、华桐恒德此次买卖操作为非主观故意违规操作,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
3、锦浪科技董事会同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了股份变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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