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委办公室7月9日发布《奉节县干部服务企业“四到”十六条》(以下简称《“四到”十六条》)称,对企业开展一般性常规性行政执法检查,原则上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不得以办案等名义,违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侵害企业经营者合法人身、财产权益。
记者了解到,《“四到”十六条》经2021年6月17日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171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四到”为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有事必到、服务周到。
记者查询发现,“不叫不到”包含“不干扰、不处罚、不陪同、不收礼”。“不干扰”具体措施是指,对企业开展一般性常规性行政执法检查,原则上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不得以办案等名义,违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侵害企业经营者合法人身、财产权益。
“不处罚”则是规定企业初次违法行为轻微,无主观故意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免予行政处罚。如处罚,需报县政府审查。
同时,在开展执法检查时,不得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个人或负责人陪同,奉节县干部任何时候不得接受企业请吃或馈赠。
“随叫随到”则包含“重走访、重协商、重激励、重乡情”,具体为承担精准帮促企业服务的干部,每季度到企业走访1次以上,每次走访与企业共同研判困难问题原则上不少于1件;建立政企沟通协商制度,每年由县领导组织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不少于4次;每年开展一次“纳税10强企业”和“50强民营企业”评选;每年由县领导到异地奉节商会调研看望及招商推介1次以上。
“有事必到”规定奉节干部“强指导、强执行、强公开、强公信”。各要素保障部门适时对有办事需求的企业落实专人靠前指导和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帮助企业研判发展风险。各行政审批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批。严禁各单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行政许可、设置隐性门槛。凡遇涉企政策出台,有关部门需在15个工作日内保证相应企业全面知晓。不得以班子换届、岗位调整等为由,擅自改变或不执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
“服务周到”中要求奉节干部“定时收、限时办、适时评、超时罚”。对于未按时办结致使企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相关机关工作人员,依规启动效能问责。
记者查询发现,奉节县6月25日还召开“干部服务企业‘四到’十六条”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发布会上表示,制定《“四到”十六条》是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题、壮大实体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进一步为企业服好务、保好驾、护好航,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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