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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湖州楼市新政首推“限售令”:在中心城市购房满2年不能转让

    5月18日,根据湖州市发布的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消息,湖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在中心城市范围内,新购买的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在通知实施之日后(即5月18日),取得两年的产权证后,可以转让。

    据悉,在房价联动方面,《通知》提出在热点地区实行“限价、限价、争建、争自持”的住房联动机制。商品住宅用地招标前,投标人应签署承诺书,了解土地出让的联动机制和合理招标,承诺书应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湖州新政提出要限制房屋买卖。在中心城市,新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如果网上合同签订时间是在本通知实施之日后,取得2年的产权证后才能转让。但在本通知实施前,购买方已签订购买协议,支付相关款项,并提供有效付款凭证,但未在网上签订合同,可能不受销售政策限制。

    同时,在销售方面,《通知》规定,实行公证和摇号销售后,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申请预(现)售证,如果购买意向登记数大于此期间可售房数,则实行公证和摇号销售;凡以“限价、限地价”方式出让的住宅用地项目,一律以公证、抽签方式出让。

    此外,《通知》还要求,网上签约后,除父母、配偶、子女之间外,商品房不得更名;如果网上签约后退房,网上签约后的房子将按原价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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