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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阳市政府拟征收老城区集体土地41亩作为居住用地

    近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在发布《关于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十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通告》号公告,将对老城区邙山街道英壮社区、丽都社区两个社区征收集体土地2.7523公顷(约41.33亩),其中农用地0.3649公顷(均为耕地),建设用地2.3874公顷,拟作为居住用地。

    据媒体报道,1号地块将征收老城区邙山街道丽都社区集体土地1.1578公顷,其中农用地0.1040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1.0538公顷。四界:东至村界,西至玉屏路,北至邙岭大道,南至被征收土地。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居住用地。

    第二个地块将征收老城区邙山街道英壮社区集体土地1.5945公顷,其中农用地0.2609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1.3336公顷。四界:东至赵粉路,西至村界,北至邙岭大道,南至被征收土地。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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