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报道,海南省住建厅近日公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和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分类分级、动态调整、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对其信用等级进行评估。信用主体信用等级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未申请A级或B级、C级以外的信用主体统一标注为n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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